定了!淳安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到手工资将会……
一年一度的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又到了!
7月1日起,
所有单位可根据
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对公积金进行调整
您的公积金缴基数变了吗?
来看看到底怎么调整吧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已经开始
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
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0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统一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淳安县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32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2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申报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须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登记)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亲清在线、杭州公积金中心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A区公积金窗口柜面办理(请自备U盘)。
2020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缴存比例需调整的,单位可同步办理调整手续。
各单位在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时,应如实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淳安县党政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淳安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不得弄虚作假。《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请按个人对账单顺序填写;单位中既有公务员,又有事业、企业人员的,《汇缴明细表》要分开填报,报县财政备案。网上操作时,请经办人自行从公积金系统导出电子报表,按要求完成调整,并通过公积金网厅自行导入公积金系统。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幼儿园)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和《淳安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后,须经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并由单位保存备查。网上操作时,请经办人自行从公积金系统导出电子报表,按要求完成调整,并通过公积金网厅自行导入公积金系统。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2020年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020年10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职工,中心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通知涉及表单均可在公积金业务QQ群(391139943 541549868 932836654)下载。
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
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
中心网站:gjj.hangzhou.gov.cn
中心微信:杭州公积金发布(二维码附后)
咨询电话:12329-2-4
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来源:县公积金中心
文字:郑丽君
编辑:滕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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